编辑: kr9梯 | 2019-07-01 |
在搪玻璃压力容器的制造、重大修理、改造前,约请监检机构实施监检;
向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与受检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技术资料、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等;
确定监检联络人员,按照质量计划和工作进度,及时通知监检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到场;
对监检员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以下简称《监检联络单》,见附件A)或监检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监检意见书》,见附件B),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如受检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并且书面回复,监检机构应当暂停对其监检;
应当监检而未监检的产品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监检机构职责 监检机构应当按照TSG Z7001核准的范围从事监督检验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向受检单位提供监检工作程序以及监检员资格情况;
定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
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注1)时,发出《监检意见书》,同时报告所在地的和颁发许可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对监检员加强管理,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当行为;
按照信息化工作和统计年报的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上传有关监检的数据. 严重问题,是指监检项目不合格并且不能纠正;
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失控;
对《监检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
有许可要求时,已不再具备相应的许可条件;
严重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如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者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者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 监检员职责 承担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TSG Z8001规定的资格证书,并履行以下职责: 按照受检单位的生产安排,及时对报检的产品进行监检并且对监检结论负责;
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并且负有保密义务;
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搪玻璃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一般问题时,及时向受检单位发出《监检联络单》;
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搪玻璃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出现不符合本标准的严重问题时,及时停止监检并且向监检机构报告;
及时在工作见证上签字(章)确认,填写监检记录;
对监检合格的搪玻璃压力容器,及时出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见附件C),负责打监检钢印(制造监检时). 监督检验程序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的一般程序如下: 受检单位约请监检机构并且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力、责任和义务;
监检员确定监检项目;
监检员对制造、改造与维修过程进行监检,填写监检记录等工作见证;
制造监检合格后,监检员打监检钢印;
监检机构出具监检证书. 监督检验的内容 监督检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通过相关技术资料和影响基本安全要求工序的审查、检查与见证,对受检单位搪玻璃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及其结果是否满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的符合性验证;
对受检单位质量体系实施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 监督检验项目 监检项目确定的原则 监检员根据规程、本标准、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制造技术条件、工艺文件,综合考虑所监检的搪玻璃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与重大修理对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结合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基于产品质量计划确定监检项目. 监检员确定的监检项目,不得低于本标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