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01
渝教安发〔2019〕1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管理与 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重特大事故和自然灾害,3月21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爆炸,造成78人死亡,700多人受伤.

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一旅游大巴突发起火,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有5人重伤,事故原因系该车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而引发客车爆燃.3月30日,四川凉山州境内发生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四川共800多人展开扑救,扑火过程中受风力突变影响,造成27名森林消防战士和3名地方人员牺牲.针对这些事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陈敏尔书记和唐良智市长也作出了批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安全工作,要按照唐良智市长4月3日在全市视频会议的要求,针对"五一"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回升,师生外出活动增多等特点,各地、各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布置,全力抓好"五一"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平安和谐.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控措施

(一)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专人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醒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

组织专人对校内和学生上放学路段水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对学校附近和学生上放学经过的河流、水库、山塘和在建工地水塘等,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属地单位进行有效监管,督促设置警示牌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家长会和签订《家校公约》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

(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校车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出行时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五一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校车和学校交通车运载师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或运送师生从事旅游、春游等活动.

(三)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在出游、野餐、登山等外出活动时不得带火上山.组织专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和电器线路等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引发火灾.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五一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周转房)、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堡坎、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组织专人对学校各类危化品进行核查,落实管理责任,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严防因管理不善酿成安全事故.组织专业人员对水、电、油、气等管道设施及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春夏高温、多雨等季节特点,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对高切坡地带要安排人员密切关注,严防发生地质滑坡和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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