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2 |
五、应聘范围 学院现有在岗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编制内、编制外).
六、应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9日下午5点前,应聘人填写的《干部应聘岗位报名表》,报名时一并交到学院组织部.已列入中层副职岗位考察人选的不再报名.其余职工均可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报名参加本次竞聘.
(二)资格审查.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应聘名单.应聘岗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待条件成熟后党委将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乐职委〔2017〕27号)的有关规定选拔干部.
(三)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笔试:应聘者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面试:采取应聘演讲,民主测评,群众推荐.应聘人先进行应聘演讲,陈述应聘理由(包括本人应聘条件及对上岗后的工作目标等),时间10分钟,由学院应聘演讲考评小组(有关领导、组织、人事、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对应聘演讲者进行考核评分,同时接受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的民主推荐.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结合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及职工代表的推荐情况,提出考察对象的初步名单,经党委会充分酝酿、讨论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由学院干部考察组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规定的相关环节的工作.
(六)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材料,经学院党委会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人岗相适等情况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任人选.
(七)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主要采取校园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听取群众反映,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党委确定任用.经公示期后,党委确定聘任人选,按程序进行聘任.
七、任用与管理
(一)招聘的中层副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期限一年;
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试用职务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不能胜任的,视情况按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乐职委〔2017〕2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的中层副职干部享受院内同级职务相关待遇,工资系列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