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2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法官助理(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18 书记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21
(三)工作职责 法官助理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
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书记员工作职责:负责案件开庭审理、调查询问、合议庭评议、宣判等记录工作;
负责排期和庭前准备工作;
制作案件通知书、传票等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及时校对、送印法律文书以及信息录入、司法公开、阅卷和卷宗移送归档工作;
完成法官在庭上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理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或非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在法院从业三年以上(任职年限截止到2018年9月29日,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4.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89年9月2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7年9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9月29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书记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
3.男女不限,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1991年9月29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5.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拼音或五笔等输入法,速录技能应达到听打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有速录资格证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自行解决居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 法官助理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5日;
书记员报名时间: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自己的姓名命+报考岗位命名(例:张三+法官助理)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
邮箱:[email protected].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报名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简介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员(书记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