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2
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二一九年二月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花都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du.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法制大队联系(地址: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新华路二十四号之一;

邮编:510800;

电话号码:83166126). 一概述推进信息公开是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18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以来,分局对各办事窗口的电子显示牌设置、便民小册子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进行了合理的调整,使之能够更加直观、清晰.同时,在全区的公安派出所、各级办证大厅全面设置了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进一步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市民群众.截至2018年底,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分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

2.部门文件类信息6条;

3.动态类信息29条;

4.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

5.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

6.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

7.其他信息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0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432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5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5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5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分局2018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2宗,占40 %;

网上申请0宗,占0 %;

信函申请3宗,占60%,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0%属交通类信息,40%属治安类信息,20%属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0%;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2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6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分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控).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设交警大队,人口大队,治安大队等多个部门都需要公开政府信息,但部门之间沟通交流较少,部分单位不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不积极,影响整个花都区公安分局的工作进度.另外,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微信公众号运营较晚,关注人数不多. 2019年,分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部门动态信息,并根据新要求和新规范,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要立足实际需要,多思考,抓住每个工作时期的业务工作重点、政策法规要求,以便民利民、合法、有效为原则及时更新、公开各类周知性信息. 二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分局将加大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和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向更多的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包括交通违章信息、案(事)件信息以及有关通报通告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发布公共信息,推出更多利民便民措施. 三是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对不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按质按量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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