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9-05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国家、省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深入实施《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综合运用 关、停、限、建、管 措施,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农业农村 四个结构 ,促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旧动能转换、 四个城市 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省控点位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6.8%,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10.1%,达到102微克/立方米以下;
O3(臭氧)年均浓度下降4.6%,达到176微克/立方米以下;
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定保持全省第5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空气质量控制目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点企业关停淘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推动中心城区重点企业关停搬迁.恒天海龙(潍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11月底前全面关停、异地搬迁;
潍坊柏立化学有限公司主体生产线、潍坊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年底前关停搬迁;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厂区年内启动搬迁.(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等市直部门配合,潍城区政府、寒亭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昌邑市政府、昌乐县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推进燃煤综合治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加快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关停.结合企业搬迁、 大热源 供热和燃气管网改造,同步推进燃煤锅炉关停工作,2018―2019年供暖期开始前,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抽凝改造,将华电供热能力扩展到3400万平方米.潍坊华潍热电有限公司关停搬迁,现有3台130吨锅炉关停拆除,原供热区域引入华电高温水供暖.(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海龙新材料、恒联浆纸11月底前全面关停后,海龙2台150吨、恒联3台75吨燃煤锅炉中除民生供暖外的锅炉同步关停.将华电高温水管网引入寒亭区,加快实施寒亭区高温水主次管网 汽改水 改造,确保今年供暖期前,通亭街以南区域使用高温水供暖.(寒亭区政府负责) (3)完成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厂(潍城望留)1台58MW热水锅炉和配套高温水管网建设.关停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1台35吨燃煤锅炉.(潍城区政府负责) (4)关停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一分厂1台75吨、1台35吨燃煤锅炉、二分厂1台75吨燃煤锅炉,奎文厂区现有燃煤锅炉全部关停、不再使用.(奎文区政府负责) (5)关停潍坊友谊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台25吨燃煤锅炉、潍坊柏立化学有限公司2台35吨燃煤锅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加快小型燃煤机组关停淘汰.在2017年关停替代基础上,2018年再关停替代25台10万千瓦以下抽凝热电机组,全市10万千瓦以下抽凝热电机组关停替代总数达到80%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在2017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基础上,今年再推广清洁型煤80万吨、节能环保炉具8万台,完成镇街驻地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散煤替代任务.(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积极推进清洁采暖工作.在城市建成区及城郊区域启动 气代煤 电代煤 工作.年内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新型社区清洁采暖全覆盖.(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6.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密闭.对全市钢铁、焦化、火电、锅炉、建材、水泥、商混等工业企业堆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物料、燃料的露天煤场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7.开展焦化、砖瓦石灰窑深度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潍坊华奥焦化有限公司等4家焦化企业焦炉装煤和污水处理工序升级改造,其中,装煤环节实施无烟装煤改造、安装高效收集处理装置,污水处理池异味经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
完成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窑置换和升级改造等9个重点治理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8.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潍坊市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2018年底前,完成有机化工、印刷、工业涂装、汽修等行业82个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9.实施烟羽除湿脱白治理工程.钢铁烧结机、焦化炼焦炉、垃圾焚烧炉、火电、碳素等行业开展烟羽除湿脱白治理,通过采取烟温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降低烟气排放含湿量,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可凝结颗粒物排放,消除石膏雨、有色烟羽等现象.《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标准实施前,企业结合提标改造同步完成该项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突出抓好城市扬尘整治,切实降低颗粒物浓度 10.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按照加严、加细、加实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2018年6月底前,制定工业企业、煤场、建筑施工、商混企业、道路保洁、公路施工、港口码头、露天开采矿山等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由市政府统一印发实施,实行精细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负责) 11.开展铁路沿线煤场综合整治.对全市20个铁路货运专线储煤场实行全封闭改造,煤炭全部进入密闭料仓,煤场装卸工艺配备煤尘回收装置,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2018年底前完成.(市经信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2.加强公路铁路施工项目扬尘管理.突出抓好潍日高速南段、济青高速扩建、新东外环、新南外环、南绕城高速建设、济青高铁、潍莱高铁建设等交通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施工扬尘防治监督管理.(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3.全面加强棚改旧改、建筑及拆迁施工扬尘控制.建设单位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必须向城管、住建部门备案.突出抓好高铁北站建设、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建设、潍县路升级改造、和平南路施工和寒亭方向 汽改水 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封闭施工和湿法作业,确保城市道路施工达到 六不 标准要求,建筑施工工地达到 六个百分百 标准要求.(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4.强化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措施.中心城区主次道路严格落实 5洒5扫1冲 标准,背街小巷严格落实 3洒3扫 标准,大风、干旱等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节会期间适当增加洒冲水频次,以不产生扬尘为目标.各县市、开发区参照中心城区标准落实.(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快高污染车辆淘汰,调整优化运输结构 15.加快非新能源公交车淘汰.以创建 公交都市 为契机,从2018年开始,对达到使用年限或排放不达标的非新能源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6.严控重型货车进城.2018年8月底前,制定完善机动车限行方案,划定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7.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治理.公安、环保、交通部门加强联动,定期开展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检测,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反禁限行规定和 冒黑烟 车辆,杜绝高排放车辆进城.(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8.完成油品升级换代.2018年起,全市加油站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六标准.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六)加强重点时段管控,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9.加强重点区域异味企业巡查检查.对中心城区重点异味监控企业继续实施驻厂制度,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管,根据气象条件采取针对性停、限产措施.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参照市里做法,建立完善异味应急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0.加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制定全市错峰生产调控方案,在重点行业推行错峰生产,有效降低采暖季污染物排放量.(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版)、《潍坊市静稳型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发布重污染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我市风筝会、鲁台会和中日韩产业博览会等重大节会期间空气质量综合保障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七)加强禁烧禁放管理,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水平 22.加强城市烟尘防治.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所有烧烤摊点一律进店经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露天焚烧沥青等有害恶臭物质行为监管,2018年底前,淘汰中心城区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的道路修复作业车辆.(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3.规范烟花爆竹燃放.以《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2018年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限放区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4.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和网格化监管等手段,坚决遏制各类露天焚烧行为,坚持严厉监管问责,切实解决农业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八)建设智慧环保平台,促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25.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控平台.2018年6月底前,全市142个镇街全部建成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