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2 |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用人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疏于管理、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用人单位,以及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或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用人单位,要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按时信息报送.镇安办要加强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的汇总和统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统计本地、本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和数据. 开佛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