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2 |
11 项目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为自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表次日起计算.
12 采购预算:36.3024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招标文件中以 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 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 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1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 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单眼大锅灶.
17 本项目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 样品:四层货架(1200*500*1600)1个、消毒柜(双门)1个.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 样品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2019年6月12日9:30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已提交的样品投标人不得更换.提交地点: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场外样品区.必须对地面做好保护措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样品,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 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样品不允许标记含有生产厂家的标牌、代码、供应商名称、标志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样品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单位以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样品编号.
5、 本项目所有样品评审结束后全部封存,投标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搬运人员,封存地点现场通知.项目实施时,按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对比验收,如发现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不予验收.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待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投标人逾期未取回样品可能出现的丢失、受损等情况,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6、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应自行进行边角、易损位置的保护,现场出现的任何受损、刮擦、破损、丢失、更换等问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厨房设备 一批 (3)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供货并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确认并申请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额的百分之九十五(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若无质量问题,则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