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07-03
审批意见(临邑黄海防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800吨粒状棉建设项目): 临环报告表 [2017]47号

一、临邑黄海防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投资650万元,在临邑县孟寺镇工业园该公司院内建设年产4800吨粒状棉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占地1800O,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及原材料车间各1座.拟建项目以冶炼废渣、矿渣为原料,经过融化、离心、沉降、造粒等工序生产粒状棉,项目建成后,年产4800吨粒状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二、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营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采取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

对工地进行围护,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所产生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或用于回填地基及场内绿化.

2、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封闭厂房、基础减震,设置减震台座,加装隔音垫等措施减小配料、融化、离心、造粒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原料在融化过程中产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及双碱法脱硫后由30m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第2号修改单中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 mg/m

3、SO2≤50mg/m

3、NO2≤100mg/m3);

离心过程中所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融化废气合并一根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第2号修改单中表2标准(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0 mg/m3).

4、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及修改单要求后做为脱硫补水.

5、融化废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建材公司,渣球、除杂所产生的渣返回融化炉重新融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标准要求.

6、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SO2:1.12t/a、NOx:0.26t/a.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到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临邑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公章)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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