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3 |
3 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按建设、监理或现场管理单位的安排有序进场,进场后应服从现场管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2.2 安全管理组织 2.2.1 组织机构
1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成立机构或安排专人牵头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首要责任. 2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建立满足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的现场安全监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理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时,应将各分包单位纳入组织体系. 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市政施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2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3 参与施工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等各单位应依据法律或合同等的约定,配备相应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 安全目标
1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2各参建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