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03 |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磐安县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7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方案(2016―2017年)〉》(浙政办发〔2016〕79号)、《关于印发磐安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磐委办发〔2016〕48号)的要求,扎实推进 低小散 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红木、小竹木、塑料、茶叶加工、圣诞礼品等 低小散 块状行业,通过 集中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 ,强势推进整治提升,着力解决环境污染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较大、 脏乱差 现象突出等问题,达到促进行业集聚、企业集中、土地集约、结构功能布局合理、产业提升发展的目的,为加快 绿色发展,生态富民 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原则
(一)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各乡镇区块)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 低小散 行业整治工作,确保履职到位.县经商局承担 低小散 整治牵头单位职能,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业务主管单位,组成专门服务团,针对乡镇政府(乡镇区块)排查出的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指导乡镇政府(乡镇区块)做好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二)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我县 低小散 块状行业情况比较复杂,问题也较为突出,要区别对待、分类汇总、分类整治,针对不同的整改类型提出不同的标准和工作要求,不搞一刀切.
(三)集中推进,长效管理.针对个别问题比较突出、时间要求紧迫的乡镇,由县小城镇整治办牵头,统一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整治力量集中、整治区域集中、整治时间集中,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低小散 块状行业整治是全县重点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既要围绕当前的目标任务,抓好当前阶段的整治,又要防止边整治边出新,此消彼长.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新城区、工业园区、安文镇、冷水镇、尚湖镇、方前镇、玉山镇等工业功能区以及小城镇综合整治建成区.
(二)重点行业:红木加工、小车木加工、粉干加工、茶叶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塑料、铸造等 低小散 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
(三)重点对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未明确的落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产能;
环境污染、安全生产、节能降耗、 脏乱差 等问题严重的企业(作坊).
四、整治分类
(一)红木加工.根据分类整治、堵疏结合的原则,制定 低小散 企业(作坊)的分类整治办法,仁川镇、深泽乡两个小微企业园区要加快标准厂房的建设,其他乡镇要考虑建设集中加工场所,做到 关、并、转 相结合.
(二)小车木加工.方前镇、大盘镇是小车木的集聚地,要建设集中的加工区,针对不同情况,以规范提升入园为主,依法整治关停为辅,在增加集中加工场所的基础上,堵疏结合,集中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