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3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自由裁量情形 自由裁量标准
1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 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
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八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对违法行为表示悔过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能源审计. 不按规定整改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 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3次及以上事实违法的;
或在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对违法行为表示悔过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3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 第七十一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对违法行为表示悔过的. 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逾期不改的;
或2次及以上事实违法行为的.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4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单位产品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用能10%以下的. 责令限期治理. 逾期不治理,或者在限期内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