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3 |
1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不诚信行为予以记录:
(一)以虚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1.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伪造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
3.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
4.隐瞒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的;
5.虚报产品质量的;
6.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二)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串通围标的;
(三)在采购活动开展前和进行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散发信函等材料,诋毁、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四)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与采购人签订有悖于合同内容协议的;
(五)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六)在合同执行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或者捏造事实和提供虚假质疑、投诉材料,以及不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质疑、投诉的;
(八)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管理部门、评审专家和监督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13、诚信等级管理制度 供应商诚信等级根据其不诚信记录情况划分为五级,存在上述其中一项或一次不诚信记录的,为一级不诚信供应商;
存在两项或两次不诚信记录的,为二级不诚信供应商;
存在三项或三次不诚信记录的,为三级不诚信供应商;
存在四项或四次不诚信记录的,为四级不诚信供应商;
存在五项或五次及以上不诚信记录的,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五级不诚信供应商不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采购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并加以密封.采购文件要求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并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供应商还须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当电子版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
15、验收:由采购人负责货物验收工作,必要时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和采购人共同组织验收工作.
1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参加采购,随时对采购人的询问予以解答.
17、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采购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检查.
18、供应商为经销代理商应有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文件,同时出具授权方资格声明.
19、供应商按需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货物.
20、供应商应在采购前交纳1%的投标保证金,未递交保证金的采购将被拒绝.发布成交结果后投标保证金随即退还,获得成交的供应商将按照成交货物总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并将验收报告送达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第二日起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本次采购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协商由投标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在签订合同时缴纳.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含)以下 1% 100-500(含) 0.6% 500-1000(含) 0.4%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0000元(500-100)万元*0.6%=24000元(600-500)万元*0.4%=4000元 合计收费=10000+24000+4000=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