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9-06
附件: 青田县2019年度涉气工业企业整治方案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深化推进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作,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有效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污染治理和内部环保管理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丽水市2019年度涉气工业企业整治方案》(丽环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一年努力,全面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排查工作,摸清全县范围内涉气工业企业数量及规模,建立排查清单.完成上级下达的涉 VOCs 治理减排项目任务.完成全县28 家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举一反三,结合市县要求,深入开展治理,2019年基本完成涉气 散乱污 企业整治工作.列为整治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国家或省规定的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未规定的行业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整治企业要建立完善 一厂一策 制度,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工作范围 全县范围内钢铁、表面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电镀、制鞋、包装印刷、金属制品、竹木制品、不锈钢、阀门等所有涉气排放工业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源头管控.所有新、扩、改、迁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选址、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等要求.严禁新增钢铁、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企业以及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

(二)全面开展排查.各乡镇(街道)应在原有掌握的涉气工业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涉气工业企业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涉气工业企业名单及问题清单,实行动态排查更新机制,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企业信息完整.

(三)分类综合整治.针对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要精准分类,依法治理,并建立分类处置台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土地性质,工商、消防、质监、安监、电力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建、非建,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一律按照 两断三清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

对不属于依法关停取缔类,但存在环保设施不到位、生产设备落后等情况,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要纳入整治提升范围,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

对不符合布局规划,但是符合产业政策,能够达到行业准入要求及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产业整合,督促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四)提升工艺装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从生产源头、过程和末端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先进行原辅材料替代,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积极推行区域集中供热、 煤改气 、 煤改电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等措施.优先淘汰落后工艺,大力推广低能耗、低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

(五)强化污染治理.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对涉及VOCs 排放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必须确保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要保证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于落后或者大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防治设施,要尽快督促企业改造提升或配备高效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以满足相关行业废气治理要求和排放要求.鼓励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

督促企业加强对在线监测设备的建设和投入,逐步完善在线监控体系,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推进信息公开.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污许 可证执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监督管理.工业企业必须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台账系统(包括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重点企业应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企业环保人员应经过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整治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结合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建立监测数据台账,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依据.要建立完善企业的 一厂一策 台账信息,重点包括企业整治方案、整治过程、检测报告和验收报告等,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涉气工业企业整治方案(4 月 5日前).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

2019 年度涉气工业企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二)涉气工业企业全面摸底排查(4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全域排查无死角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涉气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排查清单,并于4月15日前将清单上报县环保局,具体按附件1格式填报.

(三)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1.完成重点行业涉VOCs 治理减排项目(12 月15日前). (1)上报治理清单(4月15 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治理名单,具体按附件3格式填报. (2)完成治理工作(9月15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和治理完成时间节点,安排好工作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执行月报制度,从 5月份开始,每月

25 日前上报青田县涉VOCs 治理减排项目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 4). (3)整治验收(12 月15日前).企业完成治理后,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编制整治绩效评估报告,自行组织专家对整治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出具专家意见,11月底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环保局备案. 2.完成28家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12 月15日前). (1)上报清理整顿清单(4 月15 日前).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物普查数据,由县环保局拟定重点乡镇(街道)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数量(具体见附件2),由各乡镇(街道)确定清理整顿企业名单,具体按附件6格式填报. (2)完成清理整顿(10 月15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和整治完成时间节点,安排好清理整顿工作和进度.执行月报制度,按时填写青田县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月报表(附件7),从5月份开始,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县环保局. (3)清理整顿回头看(11 月15日前).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查漏补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涉气排放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并组织对清理整顿工作完成情况的确认和验收. (4)准备工作台账(12 月15日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准备好 一厂一档 材料,填写清理整顿完成情况表(附件8),将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以总结形式于

12 月15日前上报县环保局. 3.全域内基本完成涉气 散乱污 企业治理(12 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基础上,按照市县相关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涉气 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顿和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涉气 散乱污 企业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街道)作为此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认识,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人员, 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强化监督考核.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工作将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美丽青田建设等考核中,各乡镇(街道)要将涉气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