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4 |
3、办理登记备案、验机.购机者带上所购机具和产品《合格证》,持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农机部门验机后在发票原件背面做已验机标记后退还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购机者本人农补网 一卡通 存折或购机者本人其他银行存折帐号(复印1份)到所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验机手续.
4、公示、兑付购机补贴款.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拟拨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名单在其所在的村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已通过登记备案、验机手续的拟补贴机具相关材料(包括《结算申请报告》、《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附补贴对象的联系电话和存折帐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等)汇总统一送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县(市、区)财政局对农机部门送来的购机补贴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财政局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补贴对象农补网 一卡通 存折或购机者本人其他银行存折帐号上. 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启动实施后农机主管部门至少要按月提交相关材料,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工作,确保兑付进度高于时序进度.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已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5、退货规定.符合农机产品 三包 之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款尚未发放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 同意退货 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县(市、区)财政局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 补贴款未发,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销商方可退货.对补贴款已发放的,购机者须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 补贴款已退,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销商方可退货.予以退货后,补贴机具经销商须及时告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及时在 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中对退货的指标确认书进行作废.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 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 的责任追究制度.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工作重要事宜,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接受监督.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对补贴工作重大问题,须由集体研究,经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市农机局审核备案. 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保证农机部门政策宣传、核验机具、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