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4 |
三、
六、
九、十二季月循环) 报价方式 百元报价 最小 升降单位 每百元0.
005元(每一契约最小变动值为250元) 交易时间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债券等殖成交系统营业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四十五分 每日结算价 每日结算价采收盘时段成交价 若当日收盘时段无成交价,则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民国十年期政府债券期货契约交易规则」订定之 每日涨跌幅 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各新台币三元为限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第二个星期三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之第二个营业日 最后结算价 以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十五分钟内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订之,但该时段内不足二十笔交易者,以当日最后二十笔交易剔除最高及最低各二笔交易后之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替代之.当日交易不足二十笔者,以当日实际交易之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替代之 当日交易时间内无成交价,或前项之最后结算价显不合理时,由本公司决定之 部位限制 单一月份不超过1,000口;
各月份合计不超过2,000口 保证金 期货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证金及保证金追缴标准,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证金及维持保证金水准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证金及维持保证金,以「台湾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保证金收取方式及标准」计算之结算保证金为基准,按本公司订定之成数加成计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