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04
2019年度鼓楼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全区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按照《鼓楼区科技计划项目和扶持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情况,编制2019年度鼓楼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请相关单位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在鼓楼辖区内注册、纳税关系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本指南所确定的支持方向,主要围绕我区互联网、物联网、动漫文创、虚拟及增强现实技术、人工智能、软件、集成电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自主创新,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突出成果转化,注重区域经济自主提升和产学研结合;

突出支柱产业,注重中小微企业的培养;

注重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领域科技引领和支撑. 3.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法人代表,如法人代表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应作为申请书附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可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4.申报单位应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与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台帐,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若区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5.项目申请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别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鼓楼区科技计划项目在本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到期未结题或项目申报单位关联企业项目未结题的,项目在研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6.申报材料要求严谨、客观、真实.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要具体、明确,并作为签订《福州市鼓楼区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主要依据,在验收时进行考核和评价.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也将被中止执行,并退还已下拨的项目经费. 7.为全面推动鼓楼区科技事业的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军民融合、平安福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密等新技术研发. 8.立项数量未达到计划立项数量的,按实际立项数立项. 9.企业或合作企业2018年实际缴纳税收(不含其他代缴费用)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政策性免税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二、计划类别 2019年度鼓楼区科技计划分为区科技重大项目、专利产业化项目、产学研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社会性公共事业项目五个计划类别. 1.区科技重大项目 计划目的 本计划以促进区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提升重点产业技术支撑水平和区域创新能力.通过研究和解决产业内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增强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我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做大做强产业规模.通过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提升产品质量价值、优化管理服务,鼓励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相结合,从而推动产业转型优化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大于5%,实际纳税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经省备案的科技型企业、区级以上龙头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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