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9-08 |
其中,行政许可#件,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件,行政处罚#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件),行政确认#件,行政强制#件,行政征收#件,行政给付#件,行政裁决#件,其他行政行为#件. 附件: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表格格式 备案单位名称 二一*年*月*日 行政许可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受理或申请 时间 作出决定 时间 决定书文号 备注123456…… 予以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不予受理数量 备案人: 填表说明:
(一)填受理时间情况包括:1.符合受理条件,经审查准予许可的;
2.符合受理条件,经审查不予许可的.
(二)填申请时间情况包括:1.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不予受理的.
(三)统计的目的.因为予以许可、不予许可、不予受理都要出具书面凭证,都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都包含了单位的一定工作量.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受理或申请 时间 作出决定 时间 决定书文号 备注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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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 予以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数量 不予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数量 不予受理数量 备案人: 行政处罚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立案 时间 作出决定 时间及文号 处罚种类 罚没数额 (物品) 备注(有罚款的,此栏还需填写该项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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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 备案人: 填表说明: 上报行政处罚事项应包括: 1.立案后,经调查,确有应当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2.立案后,经调查,认为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处罚;
3.立案后,经调查,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备注: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若未罚款的行政处罚,此栏还需填写罚款金额. 2.是否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 行政确认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确认事项名称 受理 时间 作出决定 时间 决定书文号 备注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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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备案人: 行政裁决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裁决事项名称 受理 时间 作出裁决 时间 决定书文号 备注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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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备案人: 行政强制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强制事项名称 强制决定 时间 强制执行 时间 备注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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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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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案人: 填表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征收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征收事项名称 征收数量 征收金额 备注12345678910 …… 备案人: 填表说明:行政征收事项应当包括每次备案时实际发生的征收行为(包括原有的、新增的、排除已不再征收的). 如医疗保险的征收,对每一个人一个月征收一次,一季度备案数量应当*3.相应征收金额也应当*3. 行政给付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行政给付事项名称 给付数量 给付金额 备注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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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 备案人: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目录表 备案单位:备案时间: 序号 名称备注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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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 备案人: 附: 相关术语说明 (仅供各单位备案学习使用) 1.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但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不是行政许可. 常见的行政许可有:颁发驾驶执照、营业许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护照、检验检疫证书、采矿许可证等. 2.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主要指除了上述行政许可之外的其他审批事项,例如:暂住证核发、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财政贴息项目审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认定(主管地方税务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地方残联)等. 各备案单位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可向本单位市级业务对口单位咨询有无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权限. 3. 行政处罚:各单位注意,行政处罚不仅仅指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还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日常工作中常见的有: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和鉴定;
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
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
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教和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
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
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的确认.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
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
对革命烈士的确认;
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
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和责任的确认;
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
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鉴定;
对国境卫生的鉴定;
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和计量器具鉴定,产品质量认证;
对商标和专利权的审定;
对著作权属的确认;
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
对养殖水面区域的确认;
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5.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有: (1)侵权纠纷的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 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补偿纠纷的裁决.如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裁决等. (3)损害赔偿纠纷裁决.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这种纠纷通常存在于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社会福利等方面. (4)权属纠纷的裁决.如《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所作的处理,就是行政裁决. (5)劳动工资、经济补偿裁决.如《劳动法》第91条规定. 6.行政强制: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包括两大类.(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7.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主要是税、费两大类.税,主要是税务机关征收的;
费,如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环保局征收的排污费、教育附加费 、人防办征收的易地建设费等. 8.行政给付:是指 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有关行政给付的法律、法规,我国的行政给付形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如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因工伤事故致残的公民,其主要形式包括复员退伍军人与烈军属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临时补助费,因公伤残补助费等;
安置,安置的形式主要有发放安置费与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如复员军人建房补助费.救济,救济的形式包括发放救济金与发放救济物资等等,其对象主要是因为某种情况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城镇的贫困户,发生自然灾难的地区的灾民等.优待,优待的对象是生活上处于某种困境的公民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该予以优待的特定社会成员,如贫困学生、独生子女等.对于上述优待对象,行政主体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免其学费,或者提供其他的优待措施.社会福利等. 9.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除了上述几种具体行政行为之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政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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