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B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3.28万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起至2015年2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3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5年3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015年3月3日14时30分开始接收应答文件).
八、谈判地点: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 联系人:郑振浩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752-2881529
电话:0752-5280071 传真:0752-2881502 传真:0752-5280071 联系地址:惠州市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A栋7-B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 邮编:516002 邮编:516000 开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惠州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帐号:4400171863505301590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备采购设备的经营资格. *3.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5.提供产品中文说明书或彩页(如应答文件中 技术规格 与产品说明书或彩页不符,则以产品说明书或彩页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按上述规定提供需要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其他条款在应答文件中对应承诺,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或没有承诺,将导致应答无效.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 单位 数量
1 内外循环真空均质乳化机 台12液压升降下均质真空乳化机 台13二级反渗透水处理纯水装置 套14易码喷码机 套12.2采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