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04

3.我省省、市级医疗机构最近一次的实际采购价.

(二)限价办法 1.以实际采购价和中标价限价.(1)我省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

(2)卫生部成交候选品种价、相关省市中标价以及我省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的平均价.取上述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2.以实际采购价降幅限价.没有外省、卫生部中标价的产品,按照我省省、市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格下调15%以上作为限价.

三、挂网交易

(一)生产企业同意限价的品种,形成网上集中交易目录,医疗机构不得高于限价进行网上采购,可进行价格谈判.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价格.

(二)医疗机构与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交易确定后,必须准确、真实地在网上填写成交品种、价格等相关交易信息.

(三)没有通过限价的品种,形成网上备案交易目录.2011年以来我省医疗机构无实际采购的产品,同时又没有外省、卫生部中标价的产品,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议价后纳入网上备案交易管理.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采购品目须在网上备案交易目录内选择,并实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备案采购交易管理办法另行公布.

第四章??采购与配送

一、采购 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原则,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应用范围等因素,从网上交易目录中采购所需医用耗材.医疗机构依据本单位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和数量. 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内的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选医用耗材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全方位公开、阳光、透明.严格审核采购发票,禁止超过限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医用耗材.

二、配送

(一)生产企业是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规定承担配送供应的责任和义务.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配送.配送企业由生产企业委托确定,对配送企业不按规定配送的,生产企业可向省药采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变更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要根据实际配送情况,及时做好网上采购订单确认、发货、退换货处理等工作,敦促采购单位如实填报网上配送、入库信息,确保实际采购配送入库与网上配送入库信息一致.

(二)医疗机构不得违背生产企业意愿指定、圈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情况,主动协调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遵循生产企业主导配送、减少流通环节及降低配送成本的原则,通过沟通协商建立和谐高效的配送关系.因医疗机构对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不予确认,导致医用耗材不能正常采购配送使用,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

第五章??各方责任

一、医疗机构责任和义务

(一)挂网交易产品目录中的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交易,严禁网下采购交易,并配合省药采中心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工作;

(二)按有关规范验收、储存、使用产品;

(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四)加强内部管理,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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