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04 |
第四章 招标书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委托,就该单位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SZWK2018-Z-G-333号
2、采购货物名称: 第一标段:心脏多普勒彩超一套 第二标段:流式细胞仪一套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7日17:00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7:00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8日9:0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7、联系单位: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
215005
电话:0512-69165615,0512-65153553 (FAX) 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8、采购人: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章洁 联系
电话:0512-80693558 请贵单位购买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 前附表 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单位) .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 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