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04 |
电话:0633-8781469 7.4 招标代理机构在宣布中标结果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 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评审、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 供应商有前款7.5.2至7.5.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7.6.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开标一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9. 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采购文件 9. 采购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日照政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上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