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4
京通州发改(能评)〔2019〕5号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 土地开发项目BCD区孙各庄地块安置房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北京潞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CD区孙各庄地块安置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BCD区孙各庄地块安置房项目位于通州新城0204街区,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六环西辅路西红线,南至运通南街北红线,西至潞邑一街东红线,北至潞城孙各庄一街南红线.总建筑面积300552.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144.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407.93平方米,具体指标以规划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项目用能结构合理、方案可行.项目采用市政热力提供冬季采暖热源;

住宅采用分体空调;

配套公建及幼儿园采用多联空调机组提供夏季制冷冷源.住宅及幼儿园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热源由燃气热水器提供.餐饮用能为天然气.照明及其他动力设备用能为电力. 严格控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929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电力1097.32万千瓦时,天然气58.54万立方米,市政热力23514.02吉焦. 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多联空调机组、分体空调、燃气热水器、变压器、风机、水泵、照明、电梯等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I级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及北京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 应加强应用各项节能措施.本项目控制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窗墙比、体形系数等热工性能指标;

卫生器具采用节水型产品;

锅炉房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锅炉设烟气余热回收利用;

给水系统采取三级计量;

项目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建设单位应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节能相关标准,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六、项目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与碳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本项目节能报告,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

七、项目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八、本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报告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有效期2年.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节能科 王培;

联系

电话:69544842)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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