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4 |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常设机关.
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二)承担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监督执行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并负责资质管理;
(五)承担推进科技创新、建筑节能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七)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
(八)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县各类建筑的抗震防灾工作.
(十)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和城市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二)负责组织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十三)指导各乡镇城乡规划工作;
(十四)负责孟村县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五)负责孟村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并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六)负责孟村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测量工作;
(十七)负责孟村县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验收,并对规划批后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十八)参与孟村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十九)参与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十)拟订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法检查工作;
(二十一)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有关要求的情况,依法对城市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孟村回族自治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9年预算收入446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1.1万元.基金拨款预算206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