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4 |
(一)项的规定,结合你公司主观和客观要件,符合依法减轻处罚情节,现决定对你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依法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3423盒(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194.47元;
三、处以销售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计人民币185474.25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佰陆拾捌元柒角贰分整($190668.72).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银行凭祥支行(收款单位:凭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凭祥支行,账号:624957497614).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凭祥市人民政府或者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凭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