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4 |
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还应提交该作品的源文件;
如使用Photoshop制作,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以3D类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制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作品中不得嵌入二维场景(必要的故事情节表现所需除外,但播放时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手法来表现主题.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FLV,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
需同时提交FLA文件.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RMVB,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同时提交MPEG、AVI或MOV格式文件;
还应提交作品的源代码及作品中所使用的独立插件.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电子报刊(包括电子报和电子期刊)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作品.应主要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
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电子报应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和版面数(一般为8个版面)、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电子期刊应有封面、封底、目录页和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不少于8页的正文页.在目录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作品(含其中链接的所有独立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网页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
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6)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可直接运行、免安装的软件除外),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 提交的作品中,需同时附有该作品的源程序代码清单(TXT文本格式,并加上相应的注释)、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中职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
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以市为单位报送 评选类项目 作品,各地报送数量见表 表:各地报送作品数量表 小学组 初中组 高中组 中职组 合计 慈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