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4 |
用户必须了解并遵守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第
28、
29、
30、
31、
32、33条规定 2.用户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及 A4 纸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3.用户提供用气地址房地产权证或有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原件及 A4 纸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4.用户申请要求开通天然气须详实填写上述表中内容,同时,提交用户区域位置平面总图和表明用气点位置.住宅小区须提供小区总平面图、立面图、户型图及电气和给排水布置图(电子版),并提供燃气管位位置;
5.甲方收到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具全后,将在二周内回复乙方;
6.用户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时,燃气公司将不予供气. 7.开通涉及相邻方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的,用户必须取得权利方的同意. 8.用户对申请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本页各栏均用户填写(钢笔书写) 审批意见经营调度部意见年月日工程建设部意见年月日经营调度部意见年月日分管副总经理意见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