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4 |
一、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签合同时中标方提供土建装修资质,用现行定额编制预算.
二、采购预算:439.75万元.
三、实质性响应条款: 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四、无效投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采购要求 (信息系统建设)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参数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一、信息传输网络
1、光缆通信网
1 光配线架 24口SC光纤配线架(SC,机架式) 套32光纤跳线 单芯光跳线(SC/SC)-3米根72
3 光纤尾纤 单模单芯尾纤(SC)-1.5米根72
4 光纤藕合器 ST接头. 台72
5 室内24芯单模光缆 室内24芯单模光缆 m
300
2、卫星通信网(含地面站建设)
1 卫星天线 4.5米抛物面天线,KU频段 副12室外单元 16W ODU,KU频段、含48V直流电源模块 台13室内单元 IDU5000,人防统型体制;
含连接电缆、信号线缆及接头等附件,主控型,含FPG 台14LNB 输入频率范围:12.25-12.75GHz;
输出L波段频率范围:950-1450MHz;
转换增益:60dB(典型值),55dB(最小),70dB(最大);
输出功率(1dB压缩点),最小:+7dBm ;
套15有源合路分路器 1分4,4合1,有源 套16VOIP网关 4O+4S;
上行WAN端口配置(RJ45):1个10M Base-T以太网接口;
下行LAN端口配置(RJ45):1个10/100M Base-T以太网接口;
串行接口(RJ45):1个RS232接口;
IP地址分配:静态、DHCP、PPPoE;
支持的VOIP标准和协议: H323 V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