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7-04 |
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租住满5年的可按届时市场价相应折扣的优惠购房,并登记产权.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八)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新增纳入虎门规模以上统计库(国家一套表)的非公有制企业,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0.2的比例给予奖励.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优势互补、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和资产整合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实际外资金额3000―5000万美元(含)的新设立项目、1000―3000万美元(含)的增资项目,积极协助企业申请省、市相关资金支持.对获得市财政资助的,镇财政按1:0.2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九)促进 个转企、小升规 .对被市认定的小微上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鼓励建立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为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制造、管理、营销、融资等全方位服务.落实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的优惠政策.
(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设备更新等项目择优支持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事后奖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对进口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并获得市财政资助的,镇财政按1:0.2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 (十一)深入实施 筑云惠企 工程.对 基础上云 和 核心上云 的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助.面向重点行业升级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问题,围绕企业综合管控智能化、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以及服务化转型等典型应用场景,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对通过验收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以及被评为国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奖补,镇财政按1:0.2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省、市发展工业互联网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采取 一事一议 方式予以支持,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 (十二)支持参与标准制修订.实施标准化战略,对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和重要标准化工作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辅导服务和奖励.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的工作体系;
建立先进的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标准体系;
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
加强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建成具有强大辐射功能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技能人才.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东莞自主培训补贴政策、万名国际化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在职劳动者学历提升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实施 一镇一品 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由镇、企、校联动自主培养研发工程师、高级技工、熟练普工等紧缺人力资源.实施 工匠精英 引领计划,选树50名 莞邑工匠 ,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选树培育500名 首席技师 ,补贴年限延长至3年,镇财政按1:0.2的比例进行配套支持.发布产业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出台鼓励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培养引进急需紧缺 工匠精英 .
三、深化金融服务保障 (十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充分发挥虎门倍增优选股权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对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二是做好莞企50亿元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入库企业的筛选,按市财政的要求,镇首期配套300万转贷资金,之后按比例与实际情况再追加.建立辖内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并将此名单精准投放到合作银行,给予白名单内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补偿,首期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50亿元.其中,由市财政先安排1亿元和各镇街(园区)分别安排300万元统一拨付到市工信局开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专户统筹运作.用好规模50亿元的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支持辖内上市企业大股东资金周转,促进本地上市企业稳定发展. (十五)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一是对我镇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上市后备企业,市给予200万元奖励,镇配套奖励200万元.二是对企业上市后首发募集资金予以奖励,市按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三是市对新三板首次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四是市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按其首次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 (十六)优化融资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实施科技金融产业 三融合 信贷支持政策,对相关合作银行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和市倍增试点企业的信用贷款,给予最高50%的贴息,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市倍增试点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镇财政按1:0.2的比例配套奖励.二是对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入设备给予贴息支持.对融资租赁机构为我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给予风险补偿.三是充分发挥富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作用,加强与银行的对接,为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服务.四是定期举办 虎门科技金融月 系列活动,完善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和信息平台,构建科技金融、民间金融和政策金融 三位一体 的服务模式,并逐步将此打造成虎门的品牌活动. (十七)稳定社区集体工业厂房租赁市场.落实村集体工业厂房用途管控的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未经镇审查同意并在招标文件、租赁合同中注明,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加强对承租企业经营活动、履约行为的监管,引入举报机制,对违约转租、分租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社区集体工业厂房承租.建立镇重点企业名录,为重点企业承租、续租社区集体工业厂房提供 绿色通道 ,规范租金租期的磋商机制.加强镇内同一门牌号的工业厂房办理多个工商营业执照监管力度,并由属地社区居委会协助监管. (十八)建立厂房租赁业主警示黑名单.为保障合约期内企业的稳定经营,对单方面违约加租、刻意逼迁的业主,纳入镇厂房租赁业主警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