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4
冠金发〔2019〕1号 关于印发《冠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 "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提高线索核查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金融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联系人:刘培中 联系

电话:528223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冠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冠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冠县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涉黑涉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决定自4月中旬至7月底,在全县金融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确保尽快实现"见底清零"的任务目标.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加大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力度,完善线索核查机制,提高线索核查的质量和效率,打掉一批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破袭战"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核查重点 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重点核查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从事"套路贷""校园贷""车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是高利放贷、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转贷等民间借贷行为的;

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业务的;

四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五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六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的.

三、主要措施

(一)创新方法,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各科室要针对金融领域黑恶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动态摸排与集中摸排相结合,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分析"套路贷"等新型犯罪的成因、特征,充分认识其危害后果,主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分析研判,同时集中约谈一批网络借贷平台,找准目前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短板,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从源头上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分类梳理,依法处理涉黑涉恶线索.根据涉黑涉恶线索的不同情况,认真分类梳理,逐条摸排核实,建立清晰、完整的工作台账,涉及经营违规行为的,要依照《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经核查属实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司法部门移交,尽快推动进入法律程序;

对核查不属实或无法查证的,及时向举报人沟通反馈,做好情况说明、法律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

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查清事实,限期核查完毕,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梳理到位、核查到位、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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