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5
合同书变更备忘录 项目名称:税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15JG-GK-00/15-98-1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11月 国家税务总局(甲方)与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经协调一致,同意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2015年9月23日签署的《税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15JG-GK-00/15-98,以下简称 原合同 )中价格文件 总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的错误内容及相关费用进行核减,并签订《税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项目合同书变更备忘录》(合同编号:15JG-GK-00/15-98-1).

一、原合同 合同格式

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陆佰叁拾贰万零叁佰叁拾陆元整(?6,320,336.00),调整为:伍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柒分(?5,461,273.77).

二、原 合同格式

4、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计划安排如下中的(2)(3)(4)变更为: (2)系统开发、测试、部署上线完成,通过第一阶段验收后.甲方凭乙方付款申请和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实际支付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零陆佰陆拾叁元肆角陆分整(?1,380,663.46元);

(3)系统正式上线并稳定运行3个月,完成第二阶段验收后.甲方凭乙方付款申请和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30%,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捌仟叁佰元捌拾贰元壹角叁分整(?1,638,382.13);

(4)3年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凭乙方付款申请和甲方技术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10%,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壹佰贰拾柒元叁角柒分整(?546,127.38).

三、原合同 总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细项报价表 核减内容见附件.

四、原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

五、本合同书备忘录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国家税务总局签署.

六、本合同书备忘录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乙方: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字:刘金良 签字:贾童 盖章:盖章: 日期:2017年11月27日 日期: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1、总报价表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大写: 陆佰叁拾贰万零叁佰叁拾陆元整 ?50,000 ?6,320,336.00 核减金额 大写: 捌拾伍万玖仟零陆拾贰元贰角叁分 ?859,062.23 核减后金额 大写: 伍佰肆拾陆万壹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柒分 ?5,461,273.77

2、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类别单价 数量 价格合计 核减金额 核减后金额 备注1软硬件产品费用(含必需的配件)4,356,320.00 ?774,120.00 ?3,582,200.00

2 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费用 ―― ―― ?480,000.00 ?0.00 ?480,000.00

3 安全技术服务费用 ―― ―― ?300,000.00 ?0.00 ?300,000.00

4 系统集成实施费用 ―― ―― ?72,000.00 ?12,794.43 ?59,205.57

5 培训费用 ―― ―― ?0.00 ?0.00 ?0.00

6 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3年)812,016.00 ?72,147.80 ?739,868.20

7 其他 ?300,000.00 ?0.00 ?300,000.00

8 投标报价 ?6,320,336.00 ?859,062.23 ?5,461,273.77

3、细项报价表 细项报价表1―软硬件产品细项报价 单位:元 编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模块或部件 模块或部件 模块或部件 产品单价 数量 其他费用 小计 商务模块或部件数量 实际进场模块或部件数量 差异 核减金额 核减后金额 核减金额小计 核减后金额小计 备注 名称 数量 单价

1 路由器 NE20E-S4 NE20E-S4交流基本配置(含NE20E-S4机箱/双主控/双交流电源/电源线,不含软件费用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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