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2017 年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莒县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量、用电量较少,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提供;
用电由莒县浮来山镇供电所提供,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厂区用地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不会超过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2015]41号)所列建设项目,不在日照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
5、与《日照市塑料制品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符合性分析 表1-3 项目与《日照市塑料制品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新建、改扩建塑料制品产业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环境功 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划,应符合相应的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再生塑料企业须 建在依法设立且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聚集 区)内,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园区外 符合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搬迁入园. 本项目选址符合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划 符合 新建、改扩建塑料制品行业准入生产规模条件:新建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 万吨;
新建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年处理能力不低于
3 万吨;
新建塑料
5000 吨. 提高生产工艺设备密闭水平,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 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提高自控水平,通过密闭 设备或密闭空间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逸散排放和不必 要的集气处理量.投、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 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 本项目营运期吹膜车间采取封闭措施,有效收集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并由密闭管道引至低温等离子+ 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 符合 建设有效的废水处理系统,提高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率, 提高污水回用率,剩余污水须达标排放.装置区、固废 堆放场地、集成式生物化粪池、污水管网等采取防漏、 防渗和防腐等措施,严格实施雨污分流.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 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化粪池采 取防漏、防渗和防腐 措施. 符合 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处理,塑料破碎、筛分等产生粉尘的 部位配备除尘及粉尘回收装置;
废气产生的主要部位须安装集气罩或采用密闭生产系统(收集效率应不低于 90%),收集的废气经有效净化后达标排放.印刷工艺产 有机废气的企业应将生产废气充分收集(废气收集效率 应不低于 90%),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环评中治 污设施.新增 VOCs 排放的项目,其挥发性有机废气排 放量需满足 VOCs 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吹膜工序均设置收集效率不低于 90%的集气罩收集,然后引至 低温等离子+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达 标排放,VOCs 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根据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原则,对固废进行 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 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的,应当明确最终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