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5
鲁经信技函字〔2012〕20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2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发展新材料产业,工信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9月6日至8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共同主办"2012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新博会").

今年新博会依然由工信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长苗圩和黑龙江人民政府省长王宪魁任大会组织会主任,新博会以"新材料、新功能、新机遇、新发展"为主题,展馆面积34000平方米,将集中展示新材料6大产品、设备、技术和科技出版物,同时开展新材料高层论坛,采购与供应链高峰论坛,并有多家采购商到会进行采购供需对接、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等主题活动.根据工信部工作部署,为全面做好企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事项

(一)参展范围

1、新材料产品 (1)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包括稀土功能材料、稀有金属材料、半导体材料和其它功能合金等. (2)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包括高品质特殊钢、新型轻合金材料等. (3)先进高分子材料.包括特种橡胶、工程塑料、其它先进高分子材料等. (4)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特种玻璃、先进陶瓷、其它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5)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包括高性能纤维及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等. (6)前沿新材料.包括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智能材料等.

2、设备、技术和科技出版物 (1)材料成型加工设备及配套技术;

(2)分析检测仪器;

(3)材料力学性能测试机;

(4)材料设计软件、技术;

(5)科技出版物、材料科技工具书、行业网站等.

3、参展企业 (1)新材料生产企业;

(2)新材料装备制造商;

(3)新材料下游用户.

(二)参展内容 展示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新材料成果和技术及产品、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合作意向等等.

(三)展位分配 本届新博会分配给我省60个标准展位,根据各市工业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展位分配如下:淄博、烟台、潍坊各6个展位,济南、东营、济宁、泰安、威海、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各4个展位,枣庄、日照、莱芜各2个展位(有需要更多展位的,请单独提出要求).

(四)宣传活动

1、请参展企业准备200字以内包括企业详细联络信息和企业简介的中英(或俄)文对照文字,于7月31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新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新博会会刊》上免费刊登各参展企业信息.

2、有意向在《新博会会刊》刊登彩页广告的参展单位,请自行制作广告文本,于8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并及时确认,要求jpg格式、像素

300、尺寸210L*285L.有意向在会场发布广告的参展单位,请于8月15日前将广告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办公室,并及时确认.广告相关收费标准请见附件1,联系人:李志(0451-

82620154、

13936329642、[email protected])

3、为进一步推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推介,本届新博会将举办新材料产业成果发布会,请各市根据各地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广泛向地方企事业单位征集成果信息和企业需求,并组织企业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需求信息反馈表(附件3),各市汇总后于7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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