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05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分工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深入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深入挖掘沂蒙精神、儒家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基因,推行公民诚信守则.(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负责)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信用记录关爱日、厚道鲁商等主题活动中,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诚信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人行济南分行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大力宣传推介诚信典型、诚信事迹以及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和警示教育.(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

4、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负责)

5、以公务员、金融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组织编写《山东省信用知识读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普及信用知识,提升公民信用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济南分行负责)

7、加强信用管理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社会信用领域相关课程或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信用代码和个人实名登记制度.

8、落实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全面开展个人身份信息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责任单位:省公安厅负责)

9、推动在政务服务、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人事考试、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个人身份信息实时核查服务,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人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10、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道路运输、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文化市场、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水电煤气电信等为重点领域,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为重点人群,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采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及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团省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法制办、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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