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9-08 |
2015 ]
29 号 关于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
88万吨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即年产2万吨有机颜料及颜料中间体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88万吨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即年产2万吨有机颜料及颜料中间体生产线) 环保 三同时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5年8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其后企业按验收组及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灌南县环保局意见(灌环字〔2015〕10号)、核查报告及相关整改资料,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01246平方米,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7月29日通过环保审批(连环发〔2013〕35号).目前验收生产线工程实际总投资3.4亿元,建有生产车间、污水、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其它附属设施,形成年产2万吨有机颜料及颜料中间体的生产能力.项目于2014年5月30日经核准投入试生产.项目试生产期间因检修休假等原因申请停止试生产2个月.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环保投资4205万元,用于废气治理、污水预处理、噪声治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清污分流管网建设、厂区绿化、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及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88万吨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即年产2万吨有机颜料及颜料 中间体生产线)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36)号]、导热油炉改造后的监测报告[(2015)环监(气)字第(45)号]、烟囱加高等其它相关验收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一) 废气: 项目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生产线四车间加氢工段产生的甲苯等废气经 二级冷凝+二级活性炭纤维 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15米高2号排气筒排放;
三车间配酸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成盐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冷凝后的苯胺类、甲苯,减压蒸馏后的苯胺类、甲苯等废气,共同经 二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纤维 处理,处理后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20米高3号排气筒排放;
硫酸镁车间干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 处理后与回收工段产生的氯化氢、中和工段产生的甲苯、脱水工段产生的甲苯等废气,共同经 二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纤维 处理,蒸发析盐产生的苯胺类废气经 二级活性炭纤维 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共同经15米高4号排气筒排放. 偶氮类颜料打浆工段产生的氨等废气经 二级水喷淋 处理,重氮化工段产生的氮氧化物经 一级碱吸收 处理,酸析、调pH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 一级碱吸收 处理,处理后的氨的排放量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氮氧化物、氯化氢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共同经25米高8号排气筒排放.一次除湿后的颗粒物经 水膜除尘 处理、二次除湿后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 处理,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 处理、拼混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 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共同经25米高9号排气筒排放. 颜料绿7生产线一车间氯化工段产生的氯气废气,取代吹脱工段产生的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等废气,稀释工段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共同经 二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吸收 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20米高5号排气筒排放;
二车间水洗乳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邻二氯苯等废气与冷凝后的邻二氯苯废气共同经 一级碱液吸收+二级活性炭纤维 处理,处理后氯化氢、硫酸雾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邻二氯苯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环评报告书推荐标准,经15米高6号排气筒排放;
旋风及拼混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 处理,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经25米高7号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临时自备10t/h燃煤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 碱液喷淋 处理,处理后烟尘、SO2的排放浓度达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及参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导热油炉经改造使用生物质燃料,除尘产生的燃烧废气经 碱液喷淋 处理,处理后烟尘、SO2的排放浓度达到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企业已按要求,对污水站、污泥烘干等废气经收集到二车间废气吸收装置处置;
固废堆场无组织废气经七车间废气吸收装置处置;
对车间废水收集池加盖密闭,废气引至各车间废气吸收装置处置.
(二) 废水: 企业污水站处理规模3500m3/d ,前段采用 FENTON氧化+中和沉淀+树脂吸附 ,后段采用 调节+混凝沉淀 污水处理工艺.项目高盐废水、废气吸收水经蒸发析盐预处理、含镍废水经车间预处理,高氨氮废水经吹脱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站总排口废水中CODCr、氨氮、SS、总磷、邻二氯苯、甲苯、苯胺类、硝基苯类的等类污染因子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 值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 经比对监测和盲样考核:COD在线比对结果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要求,标样考核结果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2007)要求
(三)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要求.
(四) 固废:项目建有危废堆场约136m2+313m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零排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全部物签定安全处置协议或综合利用.
(五) 总量:项目水污染物:废水量、SS、CODCr、氨氮、总氮、总磷、甲苯、苯胺类、硝基苯类、邻二氯苯的年排放总量满足接管考核量要求,大气污染物氯化氢、氯气、甲苯、邻二氯苯、颜料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等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六) 应急:企业已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有5000m3消防尾水池、应急事故池各1个(互通),2000m3雨水收集池1个.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基本落实.
(七) 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200米,项目煤库周边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无敏感目标.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试生产期间 三废 治理设施能正常运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主要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 验收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公司 年产3.88万吨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即年产2万吨有机颜料及颜料中间体生产线) 通过环保 三同时 验收,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 进一步优化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 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按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车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江苏省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阶段性考核验收办法》等进一步完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清污分流等工作.
(三) 进一步完善各类台帐记录.加强各类固废的暂存管理,危险废物按相关管理要求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利用,做到暂存规范、流向清楚、处置安全.
(四) 针对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
(五) 园区集中供热满足要求后,自建临时燃煤设施须无条件拆除.导热油炉已改造使用生物质燃料,不得擅自使用煤作为燃料,尽快使用清洁能源.
(六)尽快完成《年产3.88万吨有机颜料及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 (连环发〔2013〕35号) 中其它产品生产线的建设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请灌南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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