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5 |
经认定为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在样机首制完成并具备本地产业化能力后,按不超过单台(套)售价的70%一次性给予奖励.我市用户单位对首台(套)装备投保的,可给予保费8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我市企业购买本地工作母机企业产品用于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按不超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五)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对符合总部业态,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其中现有企业在总部企业认定过程中,按企业在资产重整中所产生的财务和相关中介服务费用的3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设立或迁入我市的总部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金1%予以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根据总部企业对地方社会发展贡献情况,对总部企业按增量(年度入库税收累计增加300万元以上)对市财政贡献的30%予以奖励.对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进行补助,总部企业在主城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以实际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含配套设施),按市房管部门公布的该办公用房所在区域房屋租金指导价的3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总部企业在主城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在取得房产证后,以实际购买办公用房面积(不含配套设施),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产权制度创新,建立 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 的现代企业制度.对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后实现上规上限的,按企业实缴注册资金总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企业联盟、产业基金并购、上市并购等多种途径开展兼并重组.发展壮大一批国内领先、综合竞争力强、带动行业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培育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对非关联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最高给予标的额5%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对关联企业项目,最高给予新增净资产1%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对重点企业的兼并重组采取一对一帮扶,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组织联盟.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兼并重组后新设立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确认,可按有关规定继续享受原有企业的税收优惠.
(八)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按不同条件分别给予创新补助.对2016年起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20万元.对2016年起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在本地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资金扶持、紧缺适用人才评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上市融资、科技保险、人才调动入户等方面可获得加分或优先通道支持,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等获入住公租房待遇,并可获得相应加分.
(九)推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初次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开办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