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5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谈判. 2.1.3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2.1.4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3.参与谈判的费用 3.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授权委托 4.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形式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6.采购进口产品 6.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7.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7.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除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外)或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应当对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二)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及招标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在报价相同的前提下,应优先采购 两个清单 内的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7.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7.4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