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5 |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上公布获奖结果.
四、对于获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及相关业绩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五、对于获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第八条 撤奖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奖牌和证书. 第九条 本办法由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