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05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16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9年7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7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十、采购人: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宇

电话:0411-84358535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381号 十

一、采购代理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达

电话:0411-83612745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户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账号:532?130?100?100?006?57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2019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CG2019-0523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招标范围:择优入围8家定点检测机构,承担2019年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中50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7月8日16:30时前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9:30-11:

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

账号:532?130?100?100?006?573 联系人:薛会计 联系

电话:0411-83676861 注:

1、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

2、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以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日前至少3天递交至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注明字样: HFCG2019-0523 项目投标保证金 (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同地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异地将以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办理退领时须提交投标人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须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3.投标文件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16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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