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5 |
1.1 本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系统及相应服务,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疏漏不应成为供货商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借口.所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上成熟先进的产品;
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招标方不接受修复的产品;
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 1.2 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满足了本规格书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 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 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表明. 1.3 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选型错误由投标方负责. 1.4 只有招标方有权修改本规格书.经买卖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应作为合同的一个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发共同协商确定. 1.6 投标方应对产品进行分项报价. 技术要求 2.1项目概况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 )旨在建设一套4载频固定基站及配套手持对讲机组成的专业数字通信系统.该系统需支持二期扩容,需具备可增加用户个数、扩容相应基站设备、升级系统软件、增加调度、录音等功能,以保障我司各生产车间长期稳定的调度联系及紧急状况下的调度指挥. 2.2项目技术要求 2.2.1基本技术要求 投标人采用的产品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我国现行的产品体系认证制度规定.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类似采用过的系列产品,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产品设备.采用当前国际先进成熟的主流技术,各配套设备符合行业标准,整个设备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且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各相关设备具有相对的软硬件独立性,便于各自的升级换代而不影响整体功能.软、硬件品质可靠,在系统的设计、生产、加工、安装、技术服务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符合以下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1)GB/T15844.2-1995《移动通信调频电话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2)GB/T13426-1992《数字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3)《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室内覆盖系统设计的标准和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国标GB8702-88) (5)原信息产业部无[1998]178《微功率(短距离)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7)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2.2总体要求 本项目包含我司生产性区域的对讲系统设备、管线的安装、调试,中标方需根据现场情况深化设计.本系统应具备8个通信信道,信号需覆盖烧碱中控室、TDI光化机柜间、TDI硝氢机柜间、TDI中控室及我司各生产区域. 拟为本项目建设一套4载波XPT集群系统,基站架设于烧碱中控室,通过光纤将信号引入TDI光化机柜间、TDI硝氢机柜间、TDI中控室,再以射频电缆敷设,将信号分布至建筑内各区域.本项目拟选用400MHz频段收发异频频点4对. (1)对讲信号要求无盲区、无干扰、语音清晰,设计区域无缝隙覆盖提供≥4个载波,≥8个全网通话组,≥6组直频通讯组.手持台配置脱网直呼频道,以备在紧急状况下紧急调度. (2)系统可随时扩容或缩减,不会使其他用户和系统受到影响. (3)系统能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工作人员可以在覆盖范围能进行呼叫通话,不需专人值班. (4)对讲机可设置脱网功能,每台对讲机写入直通频点,对讲机之间能够直接通信使用. (5)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全呼呼叫呼叫时,呼叫发起者只需将信道旋钮旋转到全呼信道上,发起呼叫后系统内其他对讲机自动跳转到此信道上进行全呼通信. 2.2.3功能要求 (1)个呼:终端可发起个人对个人呼叫(根据信道限制沟通确认). (2)组呼:系统支持组呼功能,以满足对不同生产装置的工作组划分.各组内部自行通话,互不干扰. (3)全呼:系统可以通过高级别的对讲机从信令信道下发统一的全呼码实现对系统用户的全呼功能. (4)紧急呼叫:紧急呼叫是指用户在紧急情况下发起的呼叫.通过紧急呼叫按键发起的紧急呼叫,紧急呼叫常在用户处理各种紧急事务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