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5 |
(二)磋商文件自2018年10 月29 日至2018年11 月2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领取.领取磋商文件:500.00元,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1 月20 日14: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18年11 月20 日14:00 (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九、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乐山政府采购网(www.lszfcg.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公安局 地址:乐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
电话:0833-249911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邮编:
614000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
电话: 0833-2456276 电子邮件: 1206858938@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为1个包,采购预算如下:6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超过预算金额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