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9-10 |
一、基本条件
(一)所辖乡镇80%以上达到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
(二)上一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评价原则上为优.
(三)产业结构较合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四)所辖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备.
(五)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六)上一年度生态县建设工作考核名列优秀.
(七)辖区内无省、市级重点督办的环境问题.
(八)两年内无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考核指标 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考核指标共11项,见下表. 浙江省省级生态县创建考核指标 序号名?? 称单? 位 指标值
1 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 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 ≥40
2 森林覆盖率 山区 丘陵区 平原地区 % ? ≥72 ≥45 ≥18
3 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 % ≥90
4 "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 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 ≥90 ≥90
5 环境质量 水环境 ? ? 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且 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气环境 达到功能区标准 声环境 达到功能区标准
6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