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6 |
一、学生寝室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寝室供电,主要是保证照明、充电器、饮水机、电脑及收、录音机用电.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其他用电器.
2、寝室内不允许个人接拉电源线.
3、寝室内不允许存放和使用电加热器、电热杯、热得快、电茶壶、电熨斗、电炉子、电磁炉、电饭锅、取暖器、取暖电饼、电热水袋、电热毯、简易床头灯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大于300W的其他电热设备.
4、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如使用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5、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
6、就寝和离开寝室时要切断一切室内用电电源.
二、学生寝室违章用电、用火处罚规定:
1、学院将于每周不定期地到各学生寝室检查和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2、检查过程中如有发现违章用电、火者,第一次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后学院进行复查,第二次予以红牌警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受到黄牌警告的相关人员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期的推优、党校、发展党员等评比资格;
对受到红牌警告的相关人员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该学年的各类先进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