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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6 |
电话:13981039367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
9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0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7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交易中心受理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采购人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职权划分规定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电话:
(一)对采购文件涉及相关质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838-8211015. 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 邮编:618400.
(二)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
电话:0838-8211017. 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 邮编:618400.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2、质疑供应商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应提交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成功获取文件的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什邡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838-8108831. 地址:什邡市亭江东路219号. 邮编:618400.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按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要求提起投诉.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交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什邡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同时递交一份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16 节能、环保政策体现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品目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品目但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予认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