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06
瓦房店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

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2.3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4 专家组及主要职责 2.5 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3 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和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1 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2 海浪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3 海啸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4 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3.5 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4 预防与预警机制 4.1 应急准备措施 4.2 信息监测与报告 4.3 预警发布 4.4 预警响应措施 4.5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5 应急处置 5.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5.2 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 5.3 分级响应 5.4 扩大应急 5.5 指挥与协调 5.6 信息发布 5.7 应急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与评估 6.3 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人力资源保障 7.2 财力保障 7.3 物资(医疗卫生)保障 7.4 交通运输保障 7.5 人员防护 7.6 治安维护 7.7 通信保障和科技支撑

8 监督管理 8.1 监督检查 8.2 演练 8.3 宣传培训 8.4 责任与奖励

9 附则 9.1 术语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制定与解释部门

10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发生在我市所辖海域内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和赤潮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大连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发生在我市所辖海域内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和赤潮灾害.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 科学预测预警 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海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海洋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级别管理、条块结合、以各沿海乡镇和沿海企事业单位为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成立瓦房店市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2.1.1 应急指挥部构成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兼任) 副总指挥:市农发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农发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边防大队、国网瓦房店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瓦房店分公司、中国联通瓦房店分公司、中国电信瓦房店分公司、各沿海乡镇. 2.1.2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海洋自然灾害的预防与救援工作;

(2)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3)协调驻军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4)指挥有关地区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5)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突发海洋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6)负责提出灾后重建的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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