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原料为碎石;
生产设备为破碎机、振动筛、水冲式石粉机;
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筛分及制粉等,属于物理加工;
故项目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未列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规定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本项目属于 允许类. 根据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出具的《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826-41-03-2871158]JXQB-0137号可知,项目同意备案.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选址符合性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根据租赁合同可知: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租用闲置厂房(原芦山县大川合金厂)进行建设,作为本项目使用.根据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可知,本项目使用的土地是原华能铜头电站修建完工后的国有闲置土地.故本项目不占用耕地、基本农田. 因此,项目土地使用合法.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项目所在地地势较为平坦,无不良地质情况,适宜项目建设;
同时项目区域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良好,利于项目建设.根据现场调查可知:本项目入口位于厂区南侧,入厂道路与省道210相连,交通方便.项目厂界东侧约15m处为企业业主自用房屋;
项目厂界南侧、西侧及北侧为农林地;
项目厂界东南侧约150m处有散户农户(4户,约15人).项目所在区域河流为灵关河,位于厂界西南侧约70m处,从项目北侧流经西南侧,最终汇入青衣江.外环境关系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名称 位置 距离 性质 规模 散户 东侧 15m 企业业主自用房屋 / 东南侧 150m 农户 4户,约15人 灵关河 西北侧 70m Ⅲ类水域 小河 灵关河属Ⅲ类水域,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行洪及灌溉,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由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无重大、明显外环境制约因素,无学校、医院,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古迹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噪声,企业采取各种环保措施后各处散户均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由噪声预测可知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与外环境相容,选址从环保角度是基本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的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乡铜头村西河一组,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中的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可知:涉及芦山县的为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详见附图),本项目位于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 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芦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芦山县赵勇石粉加工厂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芦环函标[2018]54号)文件可知,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