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6 |
一、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核要求
1、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通识教育基础、学科基础、专业限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学分.
2、文化素质教育课: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必须修满3学分(其中两门课程必须是艺术类),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必须修满3学分, 专升本 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修满2学分.
3、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专业任选课程必须达规定的学分要求.
(二)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要求
1、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按《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字〔2014〕35号)执行.凡满足校教字〔2014〕35号文件
第二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毕业资格毕业生,递交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经核实后,可申请授予学位.
2、各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生,当年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因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 (2)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要求5月30~31日 文化素质课补修报名 文化素质课学分不足的学生5月30~31日报名, 6月初开始补修文化素质课(具体时间见教务处通知). 6月4~6日 毕业生毕业资格自查 各学院打印不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毕业生成绩档案(格式:A3横四)发给学生,由各毕业生对照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毕业资格自查. 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格自查 各学院通知自查符合毕业资格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向学院递交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学院负责核实、汇总. 6月7~8日 各学院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 各学院审查毕业生成绩档案,上报初审合格毕业生成绩档案(不含毕业设计)及《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附表1). 学位复审资料上报 各学院上报需进行学位复审学生(含往届生、因学位英语或受处分原因)资料(附表
2、
3、4),并查验签字复核后的证书(奖励)及复印件. 6月11~13日 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审合格毕业生资料进行复核. 6月21日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登录 6月21日前完成第一批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网上提交.各学院在6月21日前完成第一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提交. 6月22日 学院上交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 各学院于6月22日18:00前报送合格毕业生成绩档案及《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表5)、《湖南工程学院学院2018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附表6),作为发放第一批毕业证、学位证的依据. 6月25日 教务处复核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 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进行复核. 6月26~27日 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18届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审定. 6月28日 发放第一批证书 6月28日上午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由各学院负责发给毕业生. 毕业典礼 学校召开全校毕业生毕业典礼大会. 6月27~28日 离校手续 毕业班学生于6月27~28日办理行李托运及数字化离校手续. 6月29日 毕业生离校 6月29日起毕业生开始离校. 7月9~10日 第二批毕业答辩及成绩提交 各学院在7月9~10日期间完成第二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于7月11日18:00前完成成绩提交. 7月13日 学院上交第二批发证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果 各学院于7月13日18:00前报送第二批合格毕业生成绩档案及《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表5)、《湖南工程学院学院2018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附表6),作为发放第二批毕业证、学位证的依据. 7月16日 第二批发证学生资格审核 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学生期末重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确定第二批可拿证书的学生名单. 7月17日 发放第二批证书 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第二批证书,发给相关毕业生,并上报《湖南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统计表》(附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