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6 |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JYFG08158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0.00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9日9:00起至2015年9月15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663-293934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十、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
电话:0663-8275777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9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资质;
4、投标人必须在2010-2015年内具有完成基准地价评估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城镇基准地价定期确定并公布是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必须及时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由于普宁市现行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2年9月1日,距今已接近3年.随着普宁市城镇建设步伐加快,燎原、大南山撤镇设街,城市框架逐渐扩大;
城南文化广场、兰花广场地面工程、国道324线池尾至惠来交界段完成改造,东埔至石桥头沥青路面铺设完成,莲花山公园、大南山城市公园、北二环、环市西路加紧建设;
御景城、万泰城、幸福里、江景新城、尚堤中央等一批地标性、高标准商住区相继建成,城市建设扩容提质.普宁东部新城起步区完成初步规划,推进市区向东扩展,逐步形成以厦深高铁普宁站片区为核心、生态产业园为重,区域面积161平方公里、中心区50平方公里点的普宁东部新城.现行基准地价是以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为工作地图编制的,逐渐无法满足普宁市城市发展需要.因此普宁市亟需进行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