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6 |
如果是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3.2.3 审核 由县(市、区)级残联负责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侧重对残疾人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审核通过,则提交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3.2.4 审定 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批,侧重对享受低保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如果审批通过,则提交县(市、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如果审批不通过,则通知县(市、区)残联,残联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3.2.5 补贴发放和记录 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补贴对象名单和补贴标准,将补贴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对于每一笔发放信息,应在平台上有详细记录.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平台要有专门审核和监控流程. 3.3.3补贴档案管理功能 3.3.3.1 建档管理 为补贴对象建立补贴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用户状态、个人基本信息、补贴记录(包括补贴时间、补贴类型、补贴金额、发放方式等)、信息变更记录、备注信息等. 3.3.3.2 档案信息变更管理 档案信息一般不允许变更,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过严格授权,并且必须保留详细的操作审计记录. 3.3.3.3 档案转移管理 主要指补贴对象户籍迁移所需要的转档手续.补贴对象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迁移的,应按申领补贴程序向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转档申请,经县(市、区)残联、民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转档手续.迁入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残联根据迁出地县(市、区)民政、残联开具的转档函接收档案.迁出地从开具转档函的次月起停发补贴资金,迁入地从迁出地停发之月起计发.补贴对象户籍跨省迁移的,转档程序参照本省迁移执行,具体补贴标准需由迁入地按照当地政策重新审核. 3.3.3.4 档案编目管理 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个人档案唯一标识,配合行政区划、补贴类别等信息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3.3.3.5 档案注销管理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用户冻结达到一定年限后予以注销,同时注销档案信息. 3.3.3.6 其他管理 档案查询、开具证明等. 3.3.4统计分析功能 提供按补贴对象、补贴类型、补贴金额、补贴时间、行政区划等多种维度的统计分析功能.同时,提供补贴信息、残疾人信息、低保信息等外部数据比对分析功能,为补贴发放监督检查提供可靠依据和手段. 3.4系统管理功能 3.4.1用户管理 所有用户分为管理员用户和申请人用户两类,管理员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管理员(工作人员)两类. 平台分省部署,系统管理员分省、市、县(市、区)、乡四级,省级系统管理员具有全省平台的管理权限,并负责创建市级管理员(含授权).市级管理员负责辖区范围的系统管理,并负责创建县(市、区)级管理员(含授权).县(市、区)级管理员负责本区域内系统管理,并负责创建乡级管理员和各业务管理员(含授权). 业务管理员负责配置本级或下级单位的业务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