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6 |
(一)监督救助站落实救助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检查救助工作情况;
(三)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调查、处理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五)帮助救助站解决困难,提供工作条件 . 29.《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年度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 30.《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条 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 31.《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父母死亡、丧失监护能力或者监护人监护资格被依法撤销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法担任监护人 . 32.《北京市实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市、区、县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领导小组,负责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理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 33.《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市、区、县民政局是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34.《北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市、区、县民政局是本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35.《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36.《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地区)办事处指导下进行 . 37.《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二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 38.《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39.《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 . 40.《关于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支持、规范单位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工作 . 4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管理工作;
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非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区、县土地、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具体管理工作 . 42.《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第五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 43.《北京市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是本市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主管部门 . 4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全力做好以下抗震救灾工作: